《华东电力》
一、 广义“教育”的构成
二、广义“教育”中各组成部分思维逻辑的不同
三、 教育思维逻辑的实际主体
四、 教育思维逻辑问题的症结
文章摘要:可以对教育展开合乎逻辑的论证吗?这是基于教育概念所包含的若干组成部分而引发的思考,旨在探讨广义"教育"中各组成部分教育思维逻辑的不同、教育思维逻辑的实际主体以及教育思维逻辑问题产生的症结等问题。通常情况下,所谓"教育",实际上是广义"教育"的复合词,在广义"教育"中,包含"教育"(狭义)和"教养"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,以及与教育(狭义)和教养有所区别的"教-学活动"。正因为如此,就广义"教育"而言,势必难以展开合乎逻辑的论证,但就其中的狭义"教育""教养"和"教-学活动"而言,完全可以展开合乎逻辑的论证。从教育实践来看,教育的逻辑正如教育价值观念一样,不仅存在于"教育理论"中,还存在于以教师为代表的教育工作者的意识与职业行动当中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DOI:10.13718/j.cnki.jsjy.2021.06.001
论文分类号:G40-059.9
上一篇:建筑科学与工程论文_数字化工程前瞻:五到十年
下一篇:没有了